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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犯罪成因与预防策略

时间:2016-2-18 9:23:09 |   浏览: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青少年由于生理发展与心理发展的不平衡,给其成长带来了许多的困惑。再遭受社会、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总结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我们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事情。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结合定远县人民检察院三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特点,笔者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要素以图表的形式表现出来(略)。
  (一)犯罪年龄低龄化。根据我院近三年来未成年审查逮捕案件显示:青少年犯罪年龄逐步向14-16周岁年龄段发展,呈现低龄化特征。2014年5月我院审查谢某、杨某某、吕某某三人涉嫌强奸案件,未成年嫌疑人谢某16周岁、杨某某15周岁、吕某某刚满14周岁两天。还有许多未成年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因未满14周岁而不构成犯罪。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根据上述图表我们发现青少年侵财类罪主要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实施抢劫、抢夺犯罪所占比例较大。而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上升趋势比较明显。 
  (三)犯罪形式团伙化。青少年身心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受到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依靠个人力量往往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活动。因此,青少年作案时喜欢结成团伙,借势壮胆,以团伙的方式作案。我院办理了多起未成年抢劫案件,基本上都是以结伙的方式实施抢劫,例如罗某某等十人抢劫他人财物案,罗某某早年辍学,家人将其送来县城打工,而罗某欺骗家人不去上班,常年在网吧等地上网,认识了 “朋友”陆某某、李某等,因为没有经济收入,他和所谓的哥们朋友一起,形成一个较固定的团伙组织,长期在夜晚拦路抢劫未成年被害人的钱财,遇到反抗就对被害人实施殴打。抢到钱这些朋友就一起去挥霍。 
  (四)犯罪文化水平低。三年来审查青少年犯罪案件,其中小学文化11人,初中文化53人,高中文化4人。由于过早辍学导致青少年接受教育少,思想不够成熟,考虑问题很简单,不够全面,容易有冲动和极端的想法。
  (五)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青少年在作案过程中,会模仿电影、电视的情节,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犯罪,如破译磁卡密码进行充值。在犯罪后还学会破坏证据、利用反侦查手段,体现出成人犯罪特点和智能犯罪的特点。
  (六)犯罪手段恶劣。一些青少年容易受到网络、书刊的影响,崇尚暴力,在犯罪过程中使用砍刀、棍棒等暴力工具,容易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大。
  二、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 
  (一)社会原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社会上蔓延,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道德标准都发生了变化。一些青少年文化素质低,涉世未深,分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较差,很难抵制各种含有色情、暴力、赌博、迷信不良风气的侵蚀,容易仿效江湖义气和哥们义气等封建糟粕,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失衡也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知道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因此,学校应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防线。但很多学校只重视书本知识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学生的教育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只抓教学质量,对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重视,许多学生缺乏正确的法制观念,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而学校只是注重对“尖子生”的培养,忽视“后进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致使这些学生自暴自弃,甚至采用违法犯罪行为引起他人关注。
  (三)家庭原因。
  家庭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有的父母在生活只是千方百计地满足孩子的要求,生怕孩子受委屈,缺少科学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让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坏习惯;有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父母自己的不良行为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导致孩子养成不良品行和习惯;有的父母离异,家庭结构缺失,孩子长期缺少父母关爱,或者父母放弃对子女的教育,只是青少年形成偏执的人格,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四)个人原因。 
  有的青少年由于辍学过早地走入社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经不住诱惑,在一些不良成年人的引诱下走上了犯罪道路,有的青少年喜欢攀比,看到别人都比自己吃的好穿的好,就会觉得很丢面子,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私欲不断膨胀,不惜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劫,甚至是绑架、杀人等犯罪。 
  (五)心理原因。青少年的心理尚未定型,虽然其生理发展迅速,自我人格意识逐渐增强,但自我约束能力较弱,情绪容易冲动,容易触犯法律,2013年,我院办理雍某某故意伤害案件,雍某某刚满14周岁,因与朋友发生口角,持刀刺中朋友心脏,致人死亡。
  青少年所处的年龄段以及自身的心理状态与犯罪的形成密切相关。在这一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迅速,自我意识增强,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喜欢盲目的模仿,自我约束力较差,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和贫乏,这时的青少年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处在这一阶段的青少年认识能力有限,而情绪则比较强烈而具有很大的冲动性,其行为常受感情或情绪的支配,遇到周围环境刺激的情况下,个人情绪达到激愤状态时,其理解力和自制力都明显降低,往往容易做出人们意料不到的行为,很容易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 
  青少年犯罪是有多种因素形成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社会工程,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必须由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来完成,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当采取教育、保护、预防性的措施和打、防、管、教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才能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1、重视心理素质的培养。青少年心理发展尚不成熟,学校要重视并正常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青少年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引导他们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学会自我调适,做事前理智思考;引导他们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放弃自卑心理,充满信心地对待生活,能够接纳他人,使自己的心理处于轻松愉快之中;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恋爱与性的问题,树立正确的爱情观。
  2、坚持依法治校,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学校要进行全面教育,针对青少年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现象,我们要强化法制教育,使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指导其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他们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
  3、多钟渠道、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展板、橱窗、阅报栏、校园广播、法制讲座、校园网络等形式和载体加强法制宣传,形成浓厚的校园法制教育氛围。
  4、加强领导,建设一支赚兼结合的法制教育队伍。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和一个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是青少年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聘请法制副校长、把在司法部门工作具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业务骨干聘请为法制副校长或法制班主任并发给统一的聘书,定期邀请他们到校送法制课、法制讲座、法制展牌等。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锻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5、加强内部常规管理,争取社会各部门的共同教育、共同管理。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条件之一。要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学校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各项困难。青少年的培养与教育,不仅仅是学校一个部门的事,社会各个部门也都负有重大责任。家长要加深对自己孩子的了解,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学校定期联系,帮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清除青少年犯罪的土壤。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建设省、市、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城乡社区校外辅导站,通过“家长课堂”等形式,向家长普及网络知识和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在中小学开设网络使用课程,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网络。我们要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要净化网络环境,加大查禁力度;对网吧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要从严审批,依法管理,对经营管理人员也要进行依法培训,有效的遏制“黄、赌、毒”在这些场所滋生蔓延;要充分发挥各类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新风正气。
 
作者:袁苑 | 来源:定远县人民检察院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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