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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希望小学建校操作程序

安徽省青基会

时间:2007-12-27 9:04:44 |   浏览:

  

安徽省是全国实施希望工程较早的省份之一,自1990实施以来,在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热心参与下,我省希望工程发展迅速,18年来援建、改建希望学校540多所。希望工程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我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力地倡导了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的良好风尚。由于我省地处中部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在偏远的农村,特别是国家级扶贫重点县,还存在教育状况急待改善的现状。希望工程在我省实施了十几年,我们已积累了丰富的建校经验,并具有一套成熟、严格的建校管理流程,因此我们迫切期盼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在安徽投资建校。

    安徽省希望小学建校操作程序为:

    一、捐赠意向:

    援建一所希望小学的标准是人民币25万元(多捐不限),学校建设地点及建校规模根据当地教育布局调整的需要及实际情况和生源情况确定,建校资金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

    捐方一次援建希望小学10所以上,省青基会将专门组织召开“***系列希望小学项目申报会”。

    按照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小学建设管理规则》规定,捐方捐赠额的10%用作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该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用。

    二、三方协议:

    由捐方、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希望小学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签订建校协议书,确定建校相关事宜,协议内容大致为:

    1、确定所援建希望小学校址及校名。如捐方无明确校址意向,可由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代为选定。希望小学校名可根据捐方意愿命名为“****希望小学”。

    2、确定规划设计,落实工程总造价、捐方捐款金额及地方匹配资金额。

捐方将建校款全额汇至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建校资金专户,由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出具捐款专用收据(可抵税)。地方配套资金应全额划拨至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建校资金专户。

    3、组织招投标,做好施工、工程监理和验收等相关管理工作。

    三、建校资金划拨及管理

    捐方所捐款项及地方配套资金,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根据三方协议要求和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分三期下拨:

    1、该希望小学建设工程开工后,须上报相关建校材料(即《希望小学援建项目规划设计书》),经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合格后,按建设款总额的40%比例下拨一期建校款。

    2、该希望小学主体工程封顶时,须上报《希望小学援建项目中期报告》,经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合格后,按建设款总额的40%比例下拨二期建校款。

    3、该希望小学全部竣工后,上报《希望小学援建项目竣工报告》,经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合格后,按建设款总额的20%比例下拨剩余建校款。

    四、全面监督

    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按照《希望小学建设管理规则》对该项目进行全程监控,严格审查各期上报资料,不定期组织巡查和现场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该项目在各实施县顺利进行。

    五、学校建成后,为纪念捐方捐资助学善举,希望小学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在该希望小学校园内立碑纪念,镌刻碑记以昭后人(碑文可由捐方提供或经捐方审定)。

    六、希望小学交付使用

    适时举行希望小学竣工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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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关于开展2008年度滁州市爱心助学集中资助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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